依据部分城区学校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泾县城关第三小学、泾县城关第四小学、泾县千亩园学校通过考核方法共选聘4名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员,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选聘对象
在农村、城区中小学担任校长累计任职年限10年及以上,现编制关系仍在农村学校的职员。
2、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强烈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学历、资历条件
泾县城关第三小学和泾县城关第四小学的职位需拥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泾县千亩园学校的职位需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考核选聘对象:
1.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不好的影响者;
3.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征订教辅资料导致肯定影响者;
4.从事赌博活动导致不好的影响者;
5.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选聘计划
4、选聘办法、程序和时间
选聘采取评测考核的办法进行。根据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及资格审察、评测考核、公示、调聘等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公告。
个人申请报名及资格审察。由县人社局、教体局一同组织推行。
1.报名日期:2019年8月14日。
2.报名地址:泾县人社局一楼东大厅。
3.考试报名职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泾县2019年城区学校选聘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任职文件及复印件或由主管部门验证的工作及任职历程证明。
评测考核
1.成立评测考核工作组。成立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成的考核选聘工作组,负责城区部分学校选聘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员的评测考核工作。
2.评测考核步骤
①个人述职。由考核工作组主持召开评测考核会议,考核工作组成员、被考核人所在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员、教师代表参加会议,被考核职员作近五年以来的述职述廉报告,参会职员对被考核职员现场赋分。
②统计得分。考核组赋分、学校干部教师赋分分别统计,统计时均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评测平均得分为被评测人的评测成绩。
评测考核得分=考核组均分40%+学校干部教师评测均分60%。
5、公示
按评测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选。如评测考核得分相同,依次以群众评测分高、农村工作时间长、任职年限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拟选聘职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信息公开栏目中公示3天。如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同时缺额按规定递补。